市中级法院司法为民暖民心
【时间:2010-01-25 00:00】【来源:邵阳新闻在线】
邵阳日报讯 市中级法院进一步加大了司法作风转变和司法为民的力度 ,在巩固完善诉讼引导 、风险提示 、判后释明等便民利民措施的基础上 ,突出四个方面的重点开展工作 ,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开展巡回审判活动。为了方便群众诉讼 ,该院制定 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巡回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全市法院大力推行巡回审判,并要求在巡回审判中宣传好国家法律和市委决策。2009年8月18日 ,杨正胜院长在大祥区委书记 、人大主任 、政法委书记的陪同下 ,旁听了大祥法院在西湖社区巡回开庭审理的一起贩毒案件。
该院民商事审判法官到当事人所在地开庭宣判,刑事审判法官到当事人家中就民事赔偿进行调解。在中院的示范作用下 ,各基层法院领导 、法官和工作人员纷纷到田间地头开庭审案 ,方便群众诉讼 ,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开展带案下访活动。为做好息访罢诉工作 ,全市两级法院在认真做好来信来访的日常处理 ,严格执行院长接待日制度 、联合接访制度 ,对信访案件采取“四定一包”、加强督查 、强化复查 、赴京劝 返等一系列措施的同时 ,根据杨正胜院长的要求,2009年开展了“带案下访”活动 ,由副院长晏丽君 、审委会专职委员张秀华带队 ,选派业务能力强 、办案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带案下访组 ,先后到绥宁 、城步 、新宁 、洞口等县的偏远地区 ,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 、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等方式 ,妥善处理了21个涉诉信访案件。省院宋凯楚副院长在我市督查交办案件办理工作时 ,对中级法院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方便当事人退费和交纳诉讼费用。由于诉讼收费标准降低 ,法院收受案件增多 ,退费现象同时也增多 ,针对过往当事人在法院办理退还诉讼费过程中 ,审批环节多 ,手续比较复杂 ,当事人意见大的情况 ,市中级法院经过认真调查研究 ,制订了 《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退还办法》,该办法在全市两级法院推行 ,大大简化了退费手续 ,减少了审批环节 ,当事人十分满意。在此基础上 ,针对当事人交纳诉讼费不方便的问题,2009年8月以来 ,市中级法院一方面主动与市城市信用联社协调 ,在交费网点设立诉讼交费专门窗口 ,做到随到随交;另一方面 ,在立案大厅设立温馨提示 ,告知当事人交费地点 、是否需要陪同服务等内容 ,如需交大额费用的当事人申请 ,则派专人陪同前往。人大 、省高院领导在我市开展民诉法执法检查时 ,对这一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
落实司法救助措施。考虑到诉讼费标准降低后 ,仍有少部分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交不起诉讼费的问题 ,市中级法院对追索抚养费 、赡养费、 劳动报酬等案件 、以及农民工 、下岗职工 、残疾人 、孤寡老人等特殊群体 ,加大了诉讼费减缓免力度。今年来 ,该院累计减免诉讼费50余万元。同时在市人大 、市政府的支持下,该院设立了执行救助基金 ,对一些特殊案件的困难当事人给予救助。
加强诉讼调解。该院把调解作为处理诉讼案件 、开展执行工作的优先选择 ,成立了诉讼调解工作领导小组 ,建立了调解工作联系点制度 ,制定了专门性调解指导意见 ,注重调动一切可以充分运用的力量 ,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法 ,全面加强调解工作 ,有效化解矛盾 ,促进社会和谐。市中级法院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 、行政案件协调 、执行案件和解的经验和做法分别得到最高法院 、省委政法委 、省院的肯定和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