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民警不得参与经营娱乐休闲场所
本人及亲属4月16日以后仍与娱乐场所和黄赌毒有染的给予处
【时间:2010-03-06 00:00】【来源:邵阳新闻在线】
邵阳日报讯 为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我市从3月4日至8月20日,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整治公安民警参与经营娱乐休闲场所专项行动。
此次集中整治将以公安民警及其配偶、子女,民警及其配偶双方的父母、兄弟姐妹作为重点对象,严肃查处公安民警参与或以他人名义经营娱乐休闲场所,严肃查处公安民警以投资入股、入干股等形式间接参与经营娱乐休闲场所,严肃查处公安民警亲属参与经营娱乐场所和涉嫌黄赌毒活动的休闲场所。严肃查处公安民警为娱乐休闲场所黄赌毒活动提供保护、通风报信、包庇袒护、说情开脱等行为,严肃查处公安民警接受娱乐休闲场所当事人钱物、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吃请、娱乐、旅游等不当利益。严肃查处公安民警对辖区娱乐休闲场所黄赌毒现象不查处或查处不到位,致使辖区黄赌毒现象泛滥,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失职失责行为。
这次专项行动分为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集中整治、整章建制等四个阶段。公安民警要动员亲属在4月15日前退出参与经营的娱乐场所和涉嫌黄赌毒活动的休闲场所。公安民警4月16日以后仍然参与经营娱乐休闲场所的,或为娱乐休闲场所黄赌毒活动提供保护,接受娱乐休闲场所当事人钱物的,一律从重处理。公安民警亲属4月16日以后仍然参与经营娱乐场所和涉嫌黄赌毒活动的休闲场所的,对该公安民警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因失职失责导致辖区黄赌毒现象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按照《湖南省公安机关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严格问责。
整治期间我市还将严肃查处一批公然顶风违纪、黄赌毒现象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娱乐休闲场所。对于重大的涉黄涉赌涉毒场所,将予以坚决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