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邵阳新闻在线讯 在5月6日召开的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会上,市司法局结合新颁布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的要求,全面部署了该项工作。这是该局在法治邵阳创建活动中推出的创新社会管理举措。
社区矫正是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即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法定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适用范围主要包括被判处缓刑、管制、假释、监外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五种罪犯。
我市从2008年起,先后在双清、大祥、北塔试点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三年以来,本着“积极探索、依法规范、协调配合,质量为本”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强化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73人,已解除矫正16人,无一人重新犯罪,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三区试点的成功,为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在此基础上,市司法局制定了社区矫正工作办法和工作考核细则,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工作制度和流程,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健康发展。通过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构筑了各方面协调联动,有机衔接的“一条龙”教育管控模式。
今年,我市将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对在社区服刑人员落实监督考察和教育改造措施,帮助其早日回归社会。为使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市司法局着重抓好了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矫正人员首次交接。今年12月底前,采取集中交接的形式,将符合“人档齐全”条件的五种社区服刑人员接收到位。二是积极探索分类教育矫正工作。在全面开展风险评估工作的基础上,结合社区服刑人员犯罪类型、犯罪原因和再犯风险程度,加强分类教育工作,提高了教育矫正实效。三是推进教育矫正平台建设。2010年3月,经市编办批复同意,市司法局增设了社区矫正科,全市12个县市区局也逐渐设立了社区矫正股。四是着力规范教育矫正工作内容。已初步形成了相对统一、有针对性的集中教育矫正教材。五是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两年多来,全市累计投入社区矫正工作经费达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