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双清区检察院有力监督监外执行 社区矫正扎实有效

    【时间:2011-05-10 19:40】【来源:邵阳新闻在线】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彭宏发 苏银)“尹某华在哪儿,是否已经脱管?”5月9日下午,邵阳市双清区检察院主管监所检察的副检察长徐小林一行3人对辖区桥头街道办事处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中徐副检察长发现,户籍与住所均在桥头街道办事处的缓刑被考查人员尹某华,2009年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双清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至今年8月缓刑考查期方满,可办事处司法所登记的社区矫正人员名单中,其当月台账的备注栏中标有“本月已转入汽车街道”。是否确已转入、何时转入、转入手续是否合法?经走访了解,检察官们发现尹某华确已将被监管手续及时、合法地转入了其父母居住地的汽车站街道办,得到这个结果,徐副检察长舒了口气。
      
      实施对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即针对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暂予监外执行、被裁定假释、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五种人依法开展“社区矫正”的监督工作。近年里,双清区检察院在开展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中,积极作为、勇于创新,建立了社区矫正检察信息逐月摸底台账,每月的上、中旬,该院监所科干警有针对性地走访社区矫正对象和查阅街道办相应台账,每月底即对各司法所反馈的信息进行梳理,如发现有人帐不相符的违法情况即视情提出检察建议、口头或书面纠正违法意见等,做到防微杜渐,堵漏补缺。由于该院监所科干警的勤走访、勤了解、勤监督,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使矫正对象在生产、生活,尤其是背有思想包袱、心理困惑之时,能得到“及时雨”般得谈心、沟通、关爱和帮助。今年以来,该院监所科建议相关部门为矫正对象提供就业培训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服务27人次,为符合条件的解矫对象落实低保政策3人,因而有效防止了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截至目前,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的70余名矫正对象无一发生重新犯罪,他们的安稳安生与改过自新,对构建社区和谐起到了重要作用。


    图为该院副检察长徐小林、监所科科长苏银在辖区桥头办事处司法所长王瑾的陪同下,正在检查、监督该办的社区矫正工作。



    图为徐副检察长、苏科长听取司法干部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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