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阳金峰 李华)5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绍水镇绍兰村16组肖某从新宁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手中领取自己打工的2500元工资,喜笑颜开。
肖某今年48岁,因家里经济条件差,去年经人介绍前往一渡水镇蒋某非法矿山作矿工。去年6月,蒋某矿洞发生责任事故,肖某在事故中受伤,老板蒋被追究刑事责任。而肖在县人民政府全力救助下,经医院抢救脱离危险,后转回广西全州家中疗养。肖住院期间的医药费都由政府帮助解决,但他在非法矿洞打工的工资一直没有着落。
5月17日,治安大队大队长舒勇桂在电话回访刑事案件受害人中,了解到肖某没有领到打工工资这一情况,立即安排原案件主办人员傅志强、罗祯宏前往老板蒋某家为其追讨工钱,经反复多次工作,5月23日,蒋爵叶家属拿出了2500元钱支付了肖的工资。
5月25日,当肖武生从治安大队民警手中接到2500元工钱时,感激的说:“我只是抱着试探的心情向你们公安机关反映情况,我知道你们是负责破案子的,没相到你们警察这么负责,这么为我们老百姓着想,还真的为我讨回了血汗钱,我以后再也不到非法矿山去打工了,一定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谢谢你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