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罗文 朱耀葛)“酒驾入刑”从5月1日开始实施以来,邵阳公安交警支队结合道路交通违法特点,把加大酒后驾车违法行为整治力度作为当前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首先要任务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再动员,承势而上,保持强力攻势,再掀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新高潮。5月1日至6月20日,支队共出动警力2300余人次,警车210余台次,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278起,其中饮酒255起,醉酒驾驶23起,刑事拘留15人,取保9人,逮捕1人,正在起诉阶段的7人。该支队通过开展“六个进一步”工作,强力震慑了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遏制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部署。5月初按照省总队的部署要求,支队组织召开了党委成员、各科室队所负责人会议,支队长杨修文在会上认真听取了各基层大队前阶段组织开展整治“酒驾”行动的工作汇报,对前阶段整治工作进行了讲评,肯定了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就下步行动进行了再部署。同时要求各级交通民警提高思想认识,发扬连续作战作风,持续不断保持强力攻势,坚决打赢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攻击战,努力保障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会上,支队党委成员再一次进行了具体分工,明确工作目标。会后,各大队对整治酒后驾驶工作进行了一次再动员,细化了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进一步加大路面管控力度。为使整治酒后驾驶专项行动形成强大的威力,防止反弹,一是在认真研判辖区内因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交通事故的基础上,寻找规律,确定整治的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及区域,科学合理安排警务,加大对重点路段和时段的巡逻管控密度。二是采取集中行动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的形式,根据易发生酒后驾车的重要部位。如饭店、餐馆、宾馆、酒吧、娱乐场所、夜宵摊子等周边道路严密部署警力,加大对路面的管控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三是加强与综治、交通、运管、城管等职能部门的协调,采取联合执法,统一开展行动,加大对辖区酒后驾驶的执法力度。
三、进一步发挥异地用警的作用。为避免在执法中说人性、讲关系,碍于面子,支队继续适时组织开展异地用警,在全市十二个县(市)区大队抽调10名业务熟练的骨干组成执勤小队,由一名副大队长带队,轮流交叉到各大队查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在查处行动中,辖区民警主动配合,发生矛盾纠纷机率明显减少,被查处的司机也比较配合,表示要吸取教训。围观群众表示很支持,认为只有严查,才有安全感。
四、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为让酒后驾驶成为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压线,在处罚中,无论涉及什么人,不管什么理由都一视同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新实施的关于酒后驾驶处罚条款执行。严格执行“五个一律”(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十日以下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到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两年内不得重新领取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一律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对机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公务员酒后驾驶的,除按规定罚款处罚外,一律抄告其所在单位,真正形成整治酒驾的高压态势和严管态势。
五、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为营造良好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整治宣传氛围,一是各大队民警多次深入汽车场站和运输企业,加强对“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珍爱生命,杜绝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宣传教育,强化交通安全意识,提高遵规守法的自觉性。二是充分利用媒体定做在电台、电视台、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三是开展与群众互动,民警深入街道社区、机关企业单位、乡镇村组等地,开展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宣传。四是通过在酒店、饭馆、酒吧等娱乐场所张贴温馨提示,组织对过往行人以案说法。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从而提高交通参与人的安全意识,自觉抵制酒后驾车行为。五是采取邀请记者随警作战、现场采访、及时报道整治行动,对酒后驾车违法行为曝光等形式,加大整治行动的震慑力度。
六是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为确保酒后驾驶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工作不流于形式,支队党委成员按对口分工单位,组织科室人员深入一线开展明察暗访、检查、指导各大队开展整治行动,及时发现并解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支队交管科定期在支队网上通报各大队的工作进展情况,将查出数进行排名通报,对处罚不到位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