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偷鸡不成蚀把米” 叔侄双双获重刑

    【时间:2011-08-07 16:00】【来源:邵阳新闻在线】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彭燕如 王慧 彭宏发)8月5日,一起由邵阳市双清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叔侄内外勾结双簧盗窃大案,经一上午公开审理后法院当庭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何珪璘、何骁骏犯盗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与有期徒刑十年,并各处罚金5000元。听到皆被判处如此重刑的宣判后,叔侄俩在法庭上痛悔流涕。
      
      犯案前被告人何骁骏系邵阳市一货运公司聘用员工。2010年10月份,何骁骏偶尔得知公司货运部里存放着大量现金。由于其父常年患病,家中经济时常拮据,何骁骏心里暗暗打起了歪主意。同时其又想到,叔叔何珪璘新近建新房欠下不少债务,也在为钱着急。下班回家后,何骁骏径直找到亲叔叔何珪璘,向叔叔汇报了单位的情况后,提议叔侄俩内外配合把公司的钱盗走,被告人何珪璘当即表示赞同。随后二人就盗窃货运公司钱财的具体事项进行了密谋与分工。次月7日凌晨2时许,何骁骏见同宿舍同事不在房间,觉得良机来了,立刻电话通知叔叔前来。何珪璘来后,叔侄使用事先准备好的作案工具,二人合力撬开保险铁柜,将柜内货运部存放的40多万元人民币现金全部盗走。何珪璘携赃款逃离现场前,依照事先约定的“苦肉计”用刀将何骁骏的腿刺伤,双簧制造后者在房间内被抢劫的假现场。
      
      案发后,被盗现场唯一在场的“受害人”何骁骏,在见多识广、经验丰富与取证缜密的公安干警凌厉的询问下,其“证言”诸多自相矛盾,渐渐漏洞百出。最终在铁证之下,何骁骏不得不低头认罪,并协助公安机关将其叔何珪璘抓获,还追回了所盗赃款。鉴于两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悔罪态度好、积极退赃,法院遂作出上述从轻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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