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看守所开庭 邵东县检察院、法院彰显人性关怀

    【时间:2011-10-19 08:27】【来源:邵阳新闻在线】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雷桂香 曾勇)10月12日,根据邵东县检察院的建议,邵东县人民法院在邵东县看守所开庭审理被告人郑某、姜某贩卖毒品案。

      被告人郑某于2008年11月份、12月份、2011年4月份在其家中九次贩卖毒品给吸毒人员叶某、陈某等人,每次0.08克。2011年6月份,被告人姜某在家中帮助其夫郑某贩卖毒品给吸毒人员一次。后经群众举报,公安机关将被告人郑某夫妇抓获。邵东县检察院公诉部门审查该案后,发现被告人郑某1988年就双腿瘫痪并患有严重的类风湿,行动极其不便。承办该案的检察官为了避免外出庭审对郑某身体造成不利影响,最大限度地照顾郑某的身体状况,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多次与邵东县人民法院沟通,建议将此案开庭地点设在邵东县看守所内,邵东县人民法院采纳了此建议。

      庭审中,公诉机关依法对刑事审判过程实行了监督,确保被告人享有各项诉讼权利。公诉机关根据庭审情况,结合二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建议合议庭对二被告人均酌情从轻处罚。经法庭审理认定,邵东县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郑某、姜某贩卖毒品罪罪名成立,并采纳了该院对被告人郑某、姜某提出的量刑建议,当庭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郑某有期徒刑五年,判处被告人姜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宣判后,郑某及姜某被检察院、法院的人性关怀所感动,表示服从判决,不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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