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邵阳新闻在线讯(记者 曾旭辉 通讯员 何锴)邵东县人民检察院注重把握和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以化解社会矛盾为目标,“三管齐下”不断强化刑事和解举措,2008年至今,共办理刑事和解案件147件152人,有效促进了社会管理创新,取得了良好效果。
扎实做好“准、细、严”三字文章,推进刑事和解工作。“准”即要求办案人员认真领悟和贯彻上级文件的精神和内容,依法办案;“细”,即承办干警需细致地做好工作,认真审查案件是否符合刑事和解的要求,深入了解被害人的真实意愿及加害人是否真实悔过;“严”,即层层把关,严格刑事和解的审查机制。
采取多方疏导的方式,促进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该院充分发挥双方当事人的亲属、朋友、律师以及当地村民(居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争取多方支持,积极做好疏导工作。赵某和贺某因音响问题发生纠纷进行互殴,造成贺某轻伤的后果,赵某被批捕,其家属不满,并以跳楼相要挟,该院有关领导着力化解双方矛盾,先后邀请乡镇领导、司法所及村委会干部等多人与双方当事人做工作十余次,双方终于握手言和,此案得到了妥善解决。
建立帮教回访机制,确保刑事和解办案取得实效。该院将“事后回访”作为和解不诉后的必备程序,一旦发现问题提前预防,有效地保证加害方良性回归社会。该院在办理未成年人曾某盗窃一案时,考虑到曾某系在校学生,有良好的家庭管教条件和社会帮教环境,是初犯,并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协议,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故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返校后,曾谋学习刻苦,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