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邵阳新闻在线讯 近日,隆回县人民检察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提起公诉的廖某等十四人被隆回县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廖某、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另外四名骨干成员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参与者均依法获刑。
据介绍,该案系隆回县人民检察院以黑社会性质组织定性提起公诉的首例案件,涉案人员广、作案次数多、社会影响大。自2008年以来,该组织以廖某为首,通过替人了难、开设赌场聚众赌博、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强取豪夺,欺压百姓,聚敛不义之财,令当地群众畏之如虎。隆回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环节坚持依法审查、严格把关、协同作战、除恶勿尽的原则,不仅做到了定性准确,而且深挖该组织罪行,依法追诉罪行数笔,展现了隆回县人民检察院“打黑除恶”的决心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