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邵阳市检察机关深化检务公开纪实

    【时间:2012-04-16 15:48】【来源:邵阳新闻在线】

      3月26日,从省检察院传来喜讯:邵阳市检察机关深化检务公开工作再次获评“2011年湖南十大检察事件”。这是自2009年来邵阳检务公开工作连续三年获此殊荣。邵阳检务公开工作得到了最高检察院、省委政法委和省检察院的推介。

      拆除检察工作神秘感的思想篱笆

      2009年初,顺应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邵阳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检务公开年”活动,开启了检务公开新征程。“如果检务公开不能具体到案件的过程和关键环节,就不能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就不能从根本上消除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神秘感。神秘必然导致隔阂、隔阂必然产生怀疑、怀疑必将影响公信。”胡波检察长在深化检务公开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掷地有声。在这一年里,邵阳检察干警在思想上突破以往秘密办案的思维定势,在全国检察机关率先把检务公开的重点放在执法过程的公开上,实现了检务公开“从执法职责公开向执法状况公开、从执法程序公开向执法依据公开、从执法结果公开向执法过程公开”的转变。

      2010年,为构筑检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深化检务公开年”活动。检察干警切实将检务公开融入三项重点工作之中,提出了以公开促和谐、以公开促创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廉洁的奋斗目标,着力把执法办案过程打造成为阳光下的生产线,创造性地推出了检务公开案件的适用范围,检务公开八种方式等一系列制度,初步形成了有邵阳特色的检务公开工作运行机制,推动检察机关非诉讼性工作静态公开与诉讼性工作动态公开的协调发展。

      2011年,邵阳检察机关服务创建“法治邵阳”大局,把深化检务公开作为推进“法治邵阳”建设的有效途径,部署开展了“规范检务公开年”活动,使检务公开工作机制更趋成熟。检察干警立足执法实践,积极回应社会各界的关切,在办理疑难复杂案件过程中,大力推行“风险评估先行、执法公开跟进、释法说理到位”的工作模式,检察机关的执法活动赢得了广泛认同,最大限度地促进了社会和谐。

      创造邵阳模式阳光执法的办案机制

      执法过程的公开是邵阳检务公开工作的最大亮点,就全国检察机关而言,执法办案过程如何公开是一项新生事物,没有现成的蓝本可循。

      为防止公开的局限性,创设了检务公开评议员制度。着眼于将人民群众的监督贯穿执法的全过程,制定了《检务公开评议员选任办法》,明确了检务公开评议员选任的数量、范围、条件、程序,赋予了检务公开评议员参与相关案件公开听证、评议等监督权利,形成了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检务公开评议员制度。目前,邵阳检察机关共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律师等社会各界人员中选任了1000余名检务公开评议员,参与执法活动,听证执法依据,见证执法过程,评议执法状况。

      为防止公开的盲目性,明确了执法过程公开的范围和内容。遵循依法全面公开的原则,切实做到法律明确要求公开的全部公开,法律无明文禁止公开的尽量公开,法律禁止公开的决不公开。制定了《关于检务(执法过程)公开案件适用范围的试行规定》,明确界定公开案件的范围,把存在较大争议、容易引起猜疑、当事人重复上访、社会高度关注、负面舆论流传等疑难复杂案件作为公开的重点。

      为防止公开的随意性,确定了执法过程公开的程序和方式。对检务公开案件的启动,采取了三种方式:一是案件承办人认为应当公开而主动提出的“主动启动”;二是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及有关方面认为有必要公开而提出申请的“申请启动”;三是检察长认为应该公开而要求公开的“督促启动”。为确保执法过程公开的规范有序,制订了《检务(执法过程)公开的方式及操作规程》,明确了检务告知、见证、听证、公示、评议、对话、咨询和调查等八种公开方式,设定了具体的案件适用范围和操作程序。这八种方式涉及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部门。每一种公开方式的运行程序让人一看就懂,简便易行。

      办理大量群众理解认同的疑难案件

      围绕服务人性化、手段信息化、公开便民化,让人民群众感受并认同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公正性,市两级检察院统一设置了检务公开大厅,发挥“接待群众来访、听取律师意见、检务信息查询、案件受理和文书送达”四项功能,为来访群众提供了一站式服务。同时,搭建了为来访者提供查阅检察常识信息、各类案件诉讼进展情况等多项服务的触摸一体机查询平台,114电话查询案件信息平台,手机短信新闻发布平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平台,邵阳检察机关门户网站平台等五个平台,有效地方便了人民群众了解、参与和监督检察机关的执法工作。

      2010年6月,邵阳县检察院根据群众联名举报,同时对该县地方电力公司职工唐某、李某涉嫌挪用公款问题进行了初查,同样是私自截留电费6万余元,唐某被立案侦查,并被判处有期徒刑,而李某却作了不予立案处理。为此公司一些职工议论纷纷,质疑检察机关办关系案、人情案。为消除公众误解,该院主动邀请3名检务公开评议员、案发单位负责人、财务人员以及10名职工代表,进行检务公示。通报了李某不构成犯罪,而不予立案的事实和理由,介绍了检察机关办案过程的合法性、适用法律的正确性和分别处理的准确性,与会的职工代表对该案的处理均表示理解和认同。

      2011年5月23日晚,市某歌厅一场生日聚会,众人玩起了涂抹蛋糕的游戏,女嘉宾罗某因不满他人在其头部、脸部、胸部涂抹蛋糕,一怒之下通知其丈夫纠集姜某等人前来兴师问罪,与参加聚会的李某、何某等人发生争吵,随即斗殴,打斗中致两人死亡、一人轻伤。案发后,社会各界要求从严查处的呼声极为强烈。此案移送市检察院之后,为妥善处置此案,该院邀请3名检务公开评议员实行检务听证。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全面客观地介绍了案情及拟处理意见。3名检务公开评议员经评议表决,建议对陈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对其他五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据了解,主动运用检务公开方式办理社会矛盾突出的疑难复杂案件,在邵阳检察机关已经成为检察人员的执法习惯,成为一种规范化、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到目前,检察机关公开办理各类案件300余件,所有案件均实现案结事了。全市检察机关的执法行为不断规范、执法效果不断增强、新的涉检信访基本杜绝。


    分享到:
    责任编辑:
    2020-2021 © 版权所有
    湘ICP备090294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