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唐杰 陈迎春)城步苗族自治县检察院建立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机制,对于符合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决定,有效提高了诉讼效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今年以来,共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29件40人,占受案总数的36。83%。
该院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意见》的要求,对案情简单、涉嫌罪名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或过失犯、以及当事人双方已经达成和解的刑事案件等,在受理案件时就考虑运用快速办理机制,通过审查认定证据确实充分,且适用法律无争议,在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如今年4月,该院在办理尹某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中,案件承办人考虑到尹某事后主动报警,积极叫救护车对被害人进行施救,且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遂于受理案件的第二日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