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邵阳交警认真学习市公安局“形象建设年”内容

    【时间:2012-12-10 15:34】【来源:邵阳新闻在线】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伍先安)12月5日上午,在邵阳市交警支队党委会议室,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杨修文,政委申宏伟以及交警支队党委全体成员对市公安局2013年“形象建设年”内容进行了学习。

      会上,政委申宏伟认真传达了12月3日市公安局专门召开了局务会议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会议精神,市公安局明确规定2013年为邵阳市公安机关“形象建设年”。按照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晓葵在局务会上提出的“形象建设年”工作要求:2013年,全市公安机关要始终围绕“形象根本好转、民调大幅提升、工作全面进步”的总提目标,在提升民警形象上,要做到“着装规范、精神饱满、举止得理、谈吐文明”;在搞好单位集体形象上,要做到“院子硬化、环境绿化、卫生净化、办公亮化”;在提升执法服务形象上,要做到“效率高、质量好、服务周到、办事公正”;在搞好会风会纪形象上,要做到“不讲话、不走动、不开机(手机)、不吸烟、不睡觉、不走神”。同时,李晓葵局长还强调,各级公安部门要按照思考、培育、建设、推介亮点的工作思路,力争每个单位在全省培育出1至2个亮点工作,在全市培育出2至3个亮点工作。

      学习结束后,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杨修文指出:支队党委一定要按照市局局务会上提出的“形象建设年”工作要求,继续深入学习李晓葵局长的“12.3”局务会重要讲话精神,提高认识,团结共事、务实工作、开拓进取、充分发挥邵阳交警那种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特别能吃苦的工作精神,以兢兢业业的敬业精神、扎扎实实的工作作风,在2013年稳步推进市公安局党委“形象建设年”工作,从而不断提升邵阳交警的个人形象,不断搞好邵阳交警的集体形象,不断抓好邵阳交警的执法服务形象,不断搞好交警部门的会风会纪形象,并通过创新工作模式,细化工作内容,精心培育和全面推广一批有影响力、有典型性的工作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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