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尹良 杨城)2月2日,洞口法院执行法官刘伯青放弃假日休息,来到竹市镇大水村林小群(化名)的家中,将1万元救助资金亲自交到她手中,林全家人焦虑的脸上终于露出久违的笑容。
2010年11月7日,林小群务工后回家途中突遭横祸,湖南省洞口县高沙人杨某驾驶一面的车在该县竹市镇境内将其撞成重伤,被送往医院治疗,因伤势严重造成高位截瘫,花费医疗费用30万余元,后经司法鉴定评定为伤残1级。2012年1月,洞口县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判决附带民事赔偿72万余元。林小群于该年2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执行法官在执行的过程中了解到,被执行人杨某被判刑又吸毒,在对其强制拍卖房产用于执行后尚有巨额费用无法履行到位,然而林小群的伤情却在持续恶化,急需医疗费用。执行法官鉴于此实际情况,为解其燃眉之急,遂果断采取措施,向县政府为其请求司法救助,在多方协商之下,终于争取到1万元的救助资金。
据悉,为切实做到司法为民,洞口法院近年来积极为孤、寡、弱、病当事人申报司法救济,光去年以来该院就为13起案件的困难当事人解决司法救济金10万余元,充分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