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冈市司法局健全“三调联动”大调解机制维稳促和谐

    【时间:2013-04-25 15:38】【来源:邵阳新闻在线】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张颉如)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和高速发展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出现了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各种矛盾突出、多发、复杂,对此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大量人民内部矛盾,应当通过建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加以化解和处理,从而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武冈市司法局不断健全防调机制,扎实做好大调解文章,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健全教育预防、信息网络机制。全市开办1所法制教育总校、110所法制教育分校和510余所法制教育夜校,设立130个依法治理示范点,选聘400余名法制教育辅导员,着力提高全民法制、道德意识。结合村委换届,及时调整充实基层民调队伍,建立健全市、乡、村、组、户五级矛盾纠纷排查网络,选好配齐民调主任、民调员和纠纷信息员,强化协调管理功能,增强预警调处功能。

      二是健全排查摸底机制。坚持一月两排查和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排查制度,做到早知道、早介入、早化解,及时消除矛盾隐患。分管领导每周至少下基层两天时间,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对排查出的纠纷苗头实行“四定”、“三包”责任制,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间、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

      三是健全调解运作机制。修订完善了人民调解登记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等十余项人民调解工作制度。推出纠纷调处公示制、旁听制、合议制、回访制等一系列新举措,先后在全市开展了“调解千家事、温暖万人心”,“十乡百村创‘四无’、万名大军抓排治”、调解员调解大赛等活动。聘任“家户长”参与重大纠纷调处的做法,被省司法厅和国家司法部全面推介。

      四是健全“三调联动”工作、保障机制。成立市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重大疑难纠纷调处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局。形成以司法所为龙头,派出所、法庭配合,村组一条线、社居(居委会)联成片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网络,在市、乡镇、村、组四级建立调委会510个,在流动人口聚居区、集贸市场和街道建立专项防调机构30个,全市从事调解工作的专、兼职人员达3000余人。积极与公安、法院、信访等部门协调沟通,对一些比较复杂、容易激化的纠纷,联合相关部门共同进行调解,努力实现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确保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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