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检,检察院的车辆管理就是过硬,我组织政法委同志于昨天下午6点12分对你院车辆进行了抽查,发现你院公车都整整齐齐的摆放在院里。”5月9日上午,新邵县委政法委书记刘爱民同志对该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南霞如是说。
去年11月,刘南霞从新宁县检察长的岗位上调任新邵县检察长后,带领党组一班人吐故纳新、继往开来,在充分吸取该院原任检察长姚柳荣同志倾注十年智慧与心血所创优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开始了该院的机制创新之旅。尽管这条道路跌宕起伏且布满荆棘,但新邵检察院党组一班人集思广益、运筹帷幄,通过建立制度,充分调动了干警的工作热情,有效提高了检察机关新形势下服务群众的能力与水平。新邵检察院在2012年初获湖南省先进检察院荣誉的基础上,2013年初又被评为湖南省文明单位。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该院催人奋进的工作机制与庄严优雅的工作环境,凝结全院检察干警辛勤耕耘的汗水,展示历届党组成员的智慧与人格魅力。
创新机制,广播文明“种”
“磨刀不负砍柴工”,新邵检察院深谙此中道理。面对如何创新机制调动干部工作热情难题,该院党组一班人集思广益,既充分吸收了以前各项制度的精华,又注重向兄弟单位学习、向外系统单位学习,相继制定了《岗位目标管理方案》、《关于进一步强化队伍管理、改进机关作风、严明工作纪律的决定》、《案件质量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创新了检委会学习、侦查办案等一系列工作机制,在新检沃土上播下了规范行事的文明种子,绘就了用三到五年时间争创全国先进检察院的宏伟蓝图。
可执行性是制度的存在之本,新邵检察院制定的各项制度具有理论度高和实践性强的特点。如该院2013年度岗位目标管理方案将责任、经费、任务细分到每个科室,在扩大科室负责人权力的同时增加了科室负责人的管理责任,鼓励争先创优、加大奖惩力度,全院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大幅提高,该方案获得了县委、县人大、县政府的高度认可,时任县长吴劲松同志更是签字同意方案实施;将党组会议研究的重大工作布置、决定以书面形式向全院干警公开,使全院上下能紧跟党组及时调整工作思路,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形成了院季度工作小结、讲评,各部门周工作部署、验收机制,有效地加强了干警工作的责任心与紧迫感,各项制度的稳步出台并付诸实践,为“新检梦”的实现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强化监督,深扎文明“根”
制度重在落实,如果光有制度而不落实那就等于纸上谈兵,毫无用处。新邵检察院通过加强内部督查与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方法,确保洒播在新检沃土上的文明种子能够扎根发芽,并茁壮成长。
坚持从严治检,不断加强内部监督,采取相互制约的业务部门由不同副检察长分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等方式方法,筑牢了领导班子拒腐防变的心理堤坝;采取定时检查与临时抽查相结合的方法,由纪检组会同其他一个部门每周至少对全院干警作风纪律情况及警车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切实转变了工作作风;采取成立案件管理中心专抓案件质量、建立执法档案、开展案件评查等方式,提升了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公信力,切实解决了过去检察人员宗旨意识淡薄,执法简单粗暴、不规范、不文明的问题。该院连续15年没有检察干警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不断创新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的方式,拓宽外部监督渠道,增强外部监督实效。坚持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检务评议员制度,建立了一支67人的检务公开评议员队伍,通过随机抽取评议员评议案件的方式加强检务公开力度,不仅做到了执法办案结果的公开,更做到了执法办案过程、执法办案依据的全面公开,有效提高了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透明度。主动向人大汇报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建议与意见、赠送新邵检察简报等方法,拓宽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途径,确保联系的真实性、经常性、主动性、循环性及密切性。加强外部宣传,将院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实的予以公布,设立监督专线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
自觉执行,盛开文明“花”
“院里各项制度出台后,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与压力倍增,即使院里不督查,我们也会自觉、主动的去落实各项制度要求”,该院一名干警在迎五四青年干警座谈会上道出了绝大多数干警的心里话。
单位通过强制性方法能够使制度得以执行,但如果单位员工自觉、自愿地遵守制度则会使制度发出更多的光和热。新邵县检察院在制定制度后,采取会上集中学、科室具体学、干警自己学的方式,使干警对各项制度熟知于心,营造了人人遵守制度、人人执行制度的良好制度文化氛围。在新邵检察院这样一个温馨的大家庭里,干警出门看灯是否关了、水龙头漏水马上就会有干警上前关掉、干警有困难大家倾囊相助等都已成了习惯,无需强调每位干警都会自觉的遵守院里的各项制度。正因为有了这么一群高素质的文明队伍,才使洒播在新检沃土上的文明种子能顺利扎根发芽并茁壮成长,文明之花绽放于新邵检察院的每一个细微之处。如公车管理一直是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问题,但新邵县检察院的车辆管理却获得了上级领导与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可。该院通过制定车辆管理制度,建立了集用车人、派车人、司机、分管副检察长于一体的公车责任追究机制,要求门卫见有办公室开具的、相关用车人科室分管副检察长签字的派车单方可放车,否则一律不得放行。制度出台后,每一位干警都能自觉学习并遵照执行,共同树立了新邵检察的良好形象。
服务于民,遍结文明“果”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机制创新之路上,新邵检察院绝不纸上谈兵,而是鼓励干警大胆的将各项制度运用于实践;在司法工作实践中,新邵检察院将群众满意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与归宿点,以求真务实的精神为民办实事,让新邵检察为民服务之树硕果累累。
创新办案机制,坚持侦防一体化,结合查办的发生在安邵、娄新等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领域村干部伙同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征地拆迁款案,向相关单位发出了堵塞漏洞、完善制度的检察建议,促进了该县征地拆迁操作的规范化、透明化,最大限度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今年4月份,刘南霞检察长带领20余名检察干警深入坪上镇青龙村开展“双联双送”大走访活动,了解群众疾苦,并与当地困难群众建立了一对一的帮扶关系。在陈家坊、龙溪铺等乡镇设立乡镇检察联络室,拓展检察机关服务群众的途径,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我院龙溪铺镇检察联络室在成功调解一起矛盾后,一位老农深情的握住检察官的手,说:“检察联络室是我们身边的检察院,以后我们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到检察联络室反映,这样既节省了时间与开支,又能使我们的诉求得到有效表达,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