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邵阳新闻在线讯 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限摩限电”号召,近日,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全体干部、民警签订了“邵阳市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责任状”,全体职工签订了不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承诺书。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照责任状的具体内容,一方面组织全体干部民警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学习好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通告、方案及相关文件,组织观看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宣传光碟,要求各科、室、所、队、中心部门都要有学习会议资料,单位人员要有学习笔记,做到本单位人人皆知;另一方面要求全体干部民警将认真履职,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和支队的决定,积极主动的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指挥部和支队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要求本单位“限摩限电”区域内的所有院落(含单位所有、租用及家属院落等)不得有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助力车和电动自行车通行,并教育本单位工作人员及其家属不在“限摩限电”区域内骑行、搭乘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助力车和电动自行车;对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及其家属、租住在本单位公房和家属房人员拥有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的,要摸底、登记、造册交所在街道社区;对符合回购条件的要督促其交指定地点回购,不符合回购条件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助力车和电动自行车要督促其及时处理;教育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及其家属不得违反《关于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通告》的规定,不得组织、参与、围观对抗市委、市政府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各种上访闹事活动,如有违反,自愿接受纪检、监察、执法部门的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