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杨勤武 雷琼芳)近年来,邵东县检察院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多措并举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纯洁检察干部队伍,连续13年无干警违法违纪和无办案安全事故,检察工作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2013年3月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一是审时度势,转变内部监督方式。党的十八大和两法修改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务,为适应新形势,增强干警依法依纪办案能力,该院转变内部监督方式,实现了由硬性监督向柔性监督转变,由事后监督向事前监督转变。同时注重将监督者和被监督者的对立性转化为协调性,改变了只注重事后监督、结果监督的旧模式,把监督的关口前移,拓宽了监督视角,做到了既注重对结果的监督,又注重对过程特别是程序的正确与否的监督。
二是抓住重点,强化内部督促检查。该院注重从重点环节、重点内容以及“三重一大”事项上强化内部督促检查。今年来,该院对自侦部门办案安全不定期进行了3次突击检查,自侦部门立案查处4件10人,没有出现一起办案安全事故,办案过程规范有序。加强了公车管理和使用的督促检查,促使公车使用率下降了40%,节约各项经费5万余元。
三是健全制度,完善监督长效机制。该院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方案,与内设机构签订16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并根据内设机构特点提出了不同的任务和目标,形成了相互制约、逐级监督体系;建立健全述职述廉制度,推行中层骨干述职述廉。今年4月,有14名中层骨干围绕“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了述职述廉;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以具体工作为切入点,有效识别和积极预防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全程监督控制权力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