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麻舒凝 邹伟光)为积极响应中央提出的“八项规定”重要指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推进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建设,8月6日,新邵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学案例、促廉洁”活动,组织院班子成员、专职委员、各科室负责人集中学习高检院编发的《警示与镜戒——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及相关文件的重要精神。
活动中,纪检组长黄小球带领大家学习了高检院《警示与镜戒——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一书中五个典型案例材料。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南霞在总结发言中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反腐倡廉教育要推进正面日常教育,更要加强反面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反面教材的积极作用;二是反腐倡廉教育要结合检察官职业道德,要树立正确的从检观。面对自己的岗位和职责,我们要谨小慎微、忠实履职、恪尽职守;面对金钱、权利、物质享受的多重考验,我们要始终牢记选择决定命运、道路决定命运;三是反腐倡廉教育要贯彻到全院干警,要做到领导干警一个样。他指出,广大检察干警,特别是领导成员、中层骨干要在履职过程中更要带头以身作则,将反腐倡廉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活动结束后,与会干警们纷纷表示要以此为鉴,时刻谨记立检为公,执检为民的宗旨,正确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检察权,坚决杜绝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有损检察机关形象的事情发生。切切实实把人民群众利益维护好,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努力使自己成为廉洁自律、勤政为民的排头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