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邵阳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

    【时间:2013-12-02 10:34】【来源:邵阳新闻在线】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袁崇飞 郭松)近日,在邵阳市检察院举行的“检察开放日”座谈会上,出席会议的代表对检察机关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依法保障律师会见权给予了高度评价。

      自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市委工作部署,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在其他政法机关的配合下,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要求,依法加强和改进刑事检察工作,切实履行法定义务,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和司法公正。

      转变执法理念强化思想保障

      全市检察机关结合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查摆检察工作中与刑事诉讼法立法精神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不断引导干警转变执法理念,牢固树立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监督制约与相互配合并重、加强法律监督与加强自身监督并重等观念,努力摒弃那些陈旧的执法思想和固有观念,努力以正确的执法理念为指引,改进刑事检察工作。强调并落实“三个必须”,即凡是新《刑事诉讼法》关于保障人权的规定必须坚决执行;凡是新《刑事诉讼法》关于检察机关的法定义务必须坚决履行;凡是新《刑事诉讼法》关于排除非法证据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必须坚决执行。

      争取重视支持强化基本保障

      市县两级检察院采取书面报告、赠送资料等形式,主动向地方党委、人大、政府宣传《刑事诉讼法》修改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针对《刑事诉讼法》实施检察机关迫切需要解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问题,积极汇报请示,努力争取党委、人大、政府重视支持。市检察院选聘了书记员、增加公用经费预算、在全市检察机关统一设置案件管理中心,强化了基础层面的基本保障。各基层检察院在当地党委、人大、政府关心支持下,检务保障水平有了加强。

      狠抓学习培训强化素质保障

      市检察院制订了学习培训计划,通过发放学习资料、组织参加网络培训、组织业务骨干到外地参加专题培训、在内网开辟学习专栏等形式,着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借助“邵检讲坛”、“邵检赛坛”、“邵检论坛”,邀请省院领导和有关业务骨干举办《刑事诉讼法》专题讲座,组织开展《刑事诉讼法》业务竞赛、岗位练兵活动,增强学习效果。将《刑事诉讼法》的学习情况纳入机关科学管理和绩效考核范畴,落实了干警一个月至少集中学习两天、主要业务部门每周至少集中学习半天的学习制度。市检察院对《刑事诉讼法》的学习培训工作得到了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在全省检察长会议上推介了邵阳的经验做法。今年九月份,市检察院组织全市800多名检察人员、书记员参加《刑事诉讼法》知识考试,成绩优秀率达95%。

      完善工作规范强化机制保障

      市检察院适应《刑事诉讼法》要求,组织相关业务部门深入剖析业务工作与《刑事诉讼法》规定不相适应、不相符合的地方,对各项刑事检察业务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该修订的修订、该完善的完善、该废止的废止。市检察院先后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出台了《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制度》、《在镜头下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的工作规程》、《审查逮捕案件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证明和审查制度》等规范性文件20余个。

      建立案管中心强化管理保障

      全市检察机关积极争取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和编办的关心支持,全面加强案件管理机构建设。目前,市检察院和8个基层检察院设立了案件管理机构,全市检察机关均开展了案件管理工作,实行案件集中管理,构建了统一受案、流程监控、统计分析、案后评查、信息查询、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综合考评等执法办案管理监督体系,有效实现了检察职责履行到哪里,内部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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