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伍先安)2月21日上午,武冈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王绍利召集违法驾驶“夜行车”客运公司负责人,要求客运企业负责人权衡效益与安全的关系,加强主体责任落实,不要存侥幸心,放纵对长途客运车辆的夜间上路行驶监管。
春运期间,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邵阳市交通安全委员会先后对武冈部分客运车辆在凌晨2时至5时上路行驶进行了通报,根据通报显示,武冈市的客运公司、汽运公司、亚丰公司3家公司榜上有名,共有23台客运车辆参加了凌晨2时至5时上路行驶,其中违法最多的有9次。
为确保乘客和驾驶员安全,加强客运车辆夜间营运管理,武冈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于2月21日上午组织了“夜行车”客运公司负责人约谈会,要求各客运公司负责人对公司参与“夜行车”的情况做出具体说明,并要求企业要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客运驾驶的安全意识。同时,该大队还向各公司发出限期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