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汤力平)近日,笔者了解到,今年以来,新邵县人民检察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从严整肃队伍中存在的“四风”问题。
一是规范公务接待制度。该院结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规定所有公务接待都按照上级接待标准安排,不上名烟名酒和名贵菜肴,对每次公务接待的事项、人员、菜品、标准、费用逐一公开。
二是严格公车管理制度。该院实行公务用车政府采购、定点维修、定点保险、持卡加油等制度,所有公用车辆均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各部门用车之前必须按照程序由科室负责人向办公室申请,并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门卫见有办公室开具的、用车人科室分管副检察长签字的派车单方可放行。
三是完善日常监督机制。该院由纪检部门会同政工部门每周对上班考勤、会风会纪、警车管理等进行严格督查并及时予以通报,对违纪行为坚决“零容忍”,有效转变了机关纪律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