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邹伟光 李春英)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改进执法办案工作作风,确保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促进检察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近日,新邵县检察院举行了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
签订仪式上,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南霞和主管领导以及部门的负责人层层签订了《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办案安全责任状》。各部门内部的责任书则由部门负责人与本部门干警在仪式结束之后自觉签订。
《责任书》明确了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职责,根据不同岗位工作特点将廉政责任内容细化到每个部门和每一名干警,并根据权力风险点等级确定风险防控责任,要求领导干部率先严格执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结合部门工作,组织对干警开展廉政教育,健全党风廉政责任,完善廉政规章制度,提升队伍素质,促进司法廉洁,保证本部门干警队伍不出问题,所办案件不出问题。
通过签订责任书,一方面明确了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促使其自觉履行廉政建设责任书的规定,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为深入推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助力。另一方面,使全院干警进一步认清了当前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以及不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与紧迫性,促使其不断加强学习、锤炼品行,绷紧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着实提升抵御腐败风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