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罗少立 曾桂荣)今年元月以来,针对武冈森林火灾频发的严峻形势,武冈市检察院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协同森林公安等有关部门依法严惩森林失火犯罪,1—3月共批准逮捕森林失火犯罪案件3件3人,起诉5件5人,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办案要求。该院从保护生态资源、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把打击森林失火犯罪作为执法办案的重点,形成高压严打态势;在春节、清明等森林火灾高发期到来前,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相关工作,要求办理此类案件做到分工有合作、侦查有引导、办案压时限、捕诉重衔接,对于疑难复杂案件,及时提交检委会进行“会诊”,确保每一起案件捕得起、诉得出、判得了。
二是严格办案程序,快速依法办理。侦监、公诉部门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坚决做到该批捕的批捕,该起诉的起诉,决不姑息迁就。通过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森林火灾情况,并提出能否立案的意见和建议,强化立案监督,改变坐堂等案被动做法;对已立案侦查案件及时派员提前介入,全程开展监督和引导侦查取证工作,将掌握的案件信息及时向公诉部门通报,实现捕诉无缝对接,确保案件快速准确办理。
三是打击预防并重,确保标本兼治。贯彻“惩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定期组织干警到森林火灾频发的乡镇,依托乡镇检察联络室,深入到农户、田间地头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同时,认真挖掘森林防火工作在制度建设、责任落实、机制完善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防止因渎职、失职而造成重大森林火灾,从源头上保护林业生态资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