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邵阳县检察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时间:2014-04-02 16:12】【来源:邵阳新闻在线】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任杨 唐月月)4月1日上午,邵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传达落实县委蒋伟书记关于全县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讲话精神,安排部署该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青山同志主持会议并做动员讲话。吴青山指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是践行执法为民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公正司法、提升执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是建设过硬检察队伍的必然要求。全体干警要充分认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紧密联系检察工作实际,严格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要通过活动的深入开展,聚焦“四风”问题,切实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作风;要突出活动特色,务求取得实效,做到规定动作到位,自选动作出彩,扎实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邵阳县委副调研员、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八督导组组长钱选清同志代表督导组做重要讲话。钱选清强调,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准确把握活动基本要求,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做到“六个贯穿始终”即:坚持把活动总的要求贯穿始终、坚持把解决“四风”问题贯穿始终、坚持把整风精神贯穿始终、坚持把领导带头贯穿始终、坚持把开门搞活动贯穿始终、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和“四个工作到位”即:认识到位、落实到位、措施到位、统筹到位。

      据了解,该院党组高度重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动员大会召开前已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和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的督导小组,为活动的开展配备了专门的办公室和配套办公用品,并严格落实领导责任,把组织机构和活动应知应会相关内容上墙公布。一系列细致的安排部署,赢得了县委活动督导小组的高度评价。

      该院全体干警及近三年退休的科级老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还对该院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了民主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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