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双清区检察院强化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时间:2014-08-11 10:48】【来源:邵阳新闻在线】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袁崇飞 邓赞波 温情梅)8月6日,双清区检察院邀请省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检务公开评议员、社区群众代表以及省市主流媒体记者等20余人举行主题为“公平正义在侦监”的检察开放日活动。现场对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是否逮捕进行公开听审,认真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后,依法对其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该院始终把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做为首要任务,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要求认真审查每一起案件。2013年至今年7月份该院侦查监督科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43件608人,批准逮捕381件516人。立案监督案件15件15人。一是坚决贯彻少捕慎捕方针。在坚持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严格贯彻少捕慎捕方针,对没有现实社会危险性的一般轻微刑事犯罪分子,特别是其中的初犯、偶犯、未成年人、老年人犯罪,以及民间纠纷引发的刑事犯罪,能不捕的尽量不捕,全年共依法不批准逮捕43人。二是积极推行刑事和解、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对不捕案件,该院积极与公安、司法、所在乡镇及当事人沟通,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立面,挽救和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促进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该院办理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经审查发现刘某与被害人黄某因邻里纠纷发生扭打,造成黄某小脚粉碎性骨折。经鉴定,黄某所受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两个家族也出现了严重对立。公安机关在多次调解未果的情况下,对刘某提请批准逮捕。受理案件后,得知双方系邻居,邻里关系一直很好,且刘某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并愿意赔偿被害人损失,针对这一现状,及时联系被害人,释法说理,促使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后,依法对刘某不批准逮捕,两个家族一触即发的矛盾也得到顺利化解。此案作为该院适用新刑诉法办理的首例不捕案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由于该院工作到位,2013年不捕的43人中,没有出现重新犯罪而再次关押,也没有一起因不批准逮捕引发涉检上访现象和公安机关提请复议的情况。三是积极创新人权保障机制。社会危险性审查是新刑诉法赋予侦查监督部门的重大职能,为减少不必要的羁押,该院积极探索,创新出台了《捕前社会危险性审查和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一体化工作机制》。2013年该院启动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机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和审查公安机关提出变更强制措施5人。由于严把批捕关口、羁押必要性审查,有效的维护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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