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雷桂香 申献君)近年来,偏远农村地区非法种植罂粟的犯罪案件时有发生,为提升农民的禁毒意识,近日,邵东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在邵东县周官桥乡汉井村公开审理了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被告人彭某某因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当庭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彭某某已80多岁,因病疼痛。2013年9月,听人说罂粟可以治病,就花3元钱从县城购得罂粟种子,在自家屋后山自留地里播种。2014年5月5日,公安机关对其进行查处时,彭某某种植的2951株罂粟都已开花结果。
考虑到彭某某年迈体弱、行动不便,且村民法制意识亟待提高,邵东县检察院建议县法院将开庭地点放在彭某某所在村。庭审现场,办案检察官耐心向群众讲解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并讲明非法种植罂粟的危害性和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只要明知是毒品原植物而种植,无论目的是赢利还是满足个人使用,种植500株以上就构成犯罪,种植3000株以上就可能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庭审当天,三十多名村民冒着酷暑参加了旁听,庭审后,村民们纷纷对办案人员说:“你们到村里来,把法庭开在我们家门口,我们很受教育,今后,我们一定会配合政府,坚决与毒品犯罪作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