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邵东县检察院“望闻问切”审查附条件不起诉案件

    【时间:2014-09-19 13:27】【来源:邵阳新闻在线】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罗秀权)“楚阿姨,谢谢你们,我一定珍惜机会,好好学习,将来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9月15日,因涉嫌故意伤害被移送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冒某某,得知检察机关对自己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时,非常感激地对办案检察官谢楚珍说。

      冒某某是一名在读的高中学生,2014年2月11日,冒某某接到朋友曾某的电话,说与别人发生矛盾,叫她到大汉步行街某溜冰城来帮忙,冒某某赶到现场后,与被害人龙某、邓某等人发生争吵,双方扭打在一起,后冒某某打电话叫朋友李某(已判刑)来帮忙,李某持匕首伙同黎某来到现场,与龙某、邓某发生了冲突,李某持匕首朝邓某背部捅了一刀,朝龙某腹部及胸部各捅了一刀,致被害人邓某构成轻伤,被害人龙某构成重伤。

      邵东县检察院受理该案后,办案检察官谢楚珍按照该院年初推行的“望闻问切”工作法进行审查。她首先仔细审阅案卷材料,发现冒某某是未满18岁的在校学生,出于朋友义气对被害人实施了故意伤害行为,其主观恶性较小。案发后,冒某某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其监护人也积极赔偿二被害人77000元,取得了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谅解。在对冒某某的平时表现做社会调查时,其学校老师和同学都说她一向表现较好,成绩优异,其邻居也反映她为人老实,从未与邻居之间发生过争执。鉴于冒某某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平时一贯表现也很好,经慎重研究,该院遂对其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并设置了6个月的考验期,如其在考验期内不违反相关规定,该院将依法对其作不诉处理。

      办案检察官谢楚珍介绍说:“2013年,我院成立了全市首个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案组,专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今年年初,我们又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采取‘望闻问切’工作法,对附条件不起诉案件进行严格审查。”“望”,即通过综观全案,细看案件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及其造成后果等;“闻”,即通过提审讯问,充分了解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及犯案后采取的补救措施等情况;“问”,即通过社会调查,详细了解犯罪嫌疑人的平时表现、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帮教条件等情况,并征求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对案件处理的意见,询问是否已取得他们的谅解;“切”,即对是否作附条件不起诉作利弊权衡、综合考量,以实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院共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1件34人,已对其中3人依法作附条件不起诉,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了改过自新的机会,使他们远离犯罪,重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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