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邵东县检察院“望闻问切”化解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时间:2014-09-23 10:17】【来源:邵阳新闻在线】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杨立军 曾晓风 罗秀权)“楚阿姨,谢谢您,我一定珍惜机会,好好学习,将来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9月15日,因涉嫌故意伤害被移送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冒某某,得知检察机关对自己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时感激地说。

      冒某某是一名在读的高中学生,2014年2月11日,冒某接到朋友曾某的电话,说与别人发生矛盾,叫她到大汉步行街某溜冰城来帮忙,冒某某赶到现场后,与被害人龙某、邓某等人发生争吵,双方扭打在一起,后冒某某打电话叫朋友李某(已判刑)来帮忙,李某持匕首伙同黎某来到现场,与龙某、邓某发生了冲突,李某持匕首朝邓某背部捅了一刀,朝龙某腹部及胸部各捅了一刀,致被害人邓某构成轻伤,被害人龙某构成重伤。

      邵东县检察院受理该案后,办案检察官谢楚珍按照该院年初推行的“望闻问切”工作法进行审查。她首先仔细审阅案卷材料,结合其未满18岁、赔偿被害人取得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谅解及其平时一向表现较好等情况,经慎重研究,该院遂对其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并设置了6个月的考验期,如其在考验期内不违反相关规定,该院将依法对其作不诉处理。

      2013年起,邵东县检察院成立了全市首个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案组,专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今年年初,该院又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采取‘望闻问切’工作法,对附条件不起诉案件进行严格审查。“望”,即通过综观全案,细看案件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及其造成后果等;“闻”,即通过提审讯问,充分了解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及犯案后采取的补救措施等情况;“问”,即通过社会调查,详细了解犯罪嫌疑人的平时表现、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帮教条件等情况,并征求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对案件处理的意见,询问是否已取得他们的谅解;“切”,即对是否作附条件不起诉作利弊权衡、综合考量,以实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院共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1件34人,已对其中3人依法作附条件不起诉,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了改过自新的机会,使他们远离犯罪,重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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