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冈市交警大队侦破一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

    深挖细剥 戳中要害终服法

    【时间:2014-10-23 11:01】【来源:邵阳新闻在线】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周远召)10月18日11时许,涉嫌重大交通肇事逃逸的驾驶人卢某被武冈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办案民警从位于该市邓元泰镇石盘村3组家中带出,传唤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讯问,卢某对其交通肇事逃逸事实供认不讳。至此,发生在我市乐洋西路鑫源宾馆前地段的“10.17”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经我大队事故处理民警通宵达旦、不分昼夜艰苦排查30余小时,宣告成功侦破。

         2014年10月17日凌晨,深秋的武冈,已带丝丝寒意,城区灰黄暗淡的路灯,端详着小城的静溢,小城象一位迷朦睡眼的女子,祥和又安然。5时许,一阵凄厉的电话铃声划破了小城的宁静,“110”出警中心接报,在市区乐洋西路鑫源宾馆前地段,一名60来岁的男子被一车撞伤致死,肇事者驾车逃逸,车型不明。

         警情就是命令,接警后,武冈大队事故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在主管安全的刘副大队长带领下,现场成立专案组,专案组分为三个小组,一组民警负责现场勘察,着重查找路面碰撞洒落物及路面痕迹情况;二组民警负责现场排查走访,寻找目击证人;三组民警负责查看事故现场监控资料,力求发现肇事车辆。分工后,三组民警各司其职,全心身的投入到侦破工作中。随着侦破工作的逐步深入,对民警掌握的线索合拢归纳,案情略有眉目:被撞老人为行人,肇事车为一正三轮摩托车,无牌照,现场两目击证人其中一人反映,事发时他刚好在现场对面的一保安亭旁候车,从他视线的角度看到,一正三轮摩托车从该路段驶过时,一老人从车内摔出倒至路面内,另一目击证人为卢某,他反映他当天凌晨驾驶一正三轮摩托车途径该事故路段时,看到路面内倒着一个老人,他继而停下车,因未带手机,他要保安亭内的一保安报了“110、120”出警电话,而后他驾车离开现场。

       因该肇事正三轮摩托车无牌照,监控视屏资料因天色暗淡,模糊不清,无法辨别肇事嫌疑人,到哪里去找该肇事车辆呢?民警心里,愁绪顿生,但再大的困难亦难不住他们,执法为民的神圣使命激励着民警迎难而上,专案组民警围绕事故现场展开大面积排查,可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案件没有任何进展。10月18日9时许,民警重新梳理思路,仔细查看监控资料,发现“目击证人”卢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其对民警反应的情况有假。民警立即驱车奔赴距市区30余公里的卢某家中,卢某正悠闲的坐在客厅里看电视,民警的到来,他没有丝毫的慌乱,给民警搬座,倒茶,递烟,有条不紊,丝毫看不出卢某就是该事故的交通肇事逃逸者。民警决定从细节入手,耐心询问,卢某不慌不忙,一一作答,当民警问到他在现场停留多长时间时,卢某说停留了半个多小时,这让民警极为纳闷,卢某为一卖猪肉生意人,每天凌晨4时许就要从家里出发,驾驶正三轮摩托车前行30余公里到武冈市区贩猪肉回家里销售,按理说他的时间是相当紧迫的,如果他仅为一经过事故现场的目击者,事故与己无关,那报案后应该会立即离开,那卢某为何会停留这么长时间呢?当民警问及其原因时,卢某立时语塞,额头冒汗,说不出理由。终于,卢某长叹一声,立时声泪俱下,抓住民警的手说:“我错了,那老人是我驾车撞死的”。

       经讯问查明:2014年10月17日5时许,卢某独自一人驾驶其无牌正三轮摩托车从家里出发到市区农贸市场贩猪肉,车行至市乐洋路鑫源宾馆前地段时,因车辆灯光暗淡,卢某未能及时发现路面内行走的老人,将老人撞到。事故发生后,卢某将车辆停住,发现老人伤势严重,卢某良性未泯,走到附近一保安岗亭内,要亭内值班保安报了案,报警后,卢某不敢离开现场,民警赶到现场初步询问他时,卢某抱侥幸心理,谎说自己为过路群众,以求蒙混过关,但最终还是未能逃脱民警法眼,等待卢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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