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邵东县检察院加强法律监督 依法建议对一社区矫正对象撤销缓刑

    【时间:2014-12-19 14:59】【来源:邵阳新闻在线】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羊银生)近日,邵东县检察院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依法建议法院撤销社区矫正对象金某某缓刑,对其收监执行。

      金某某,男,1998年10月出生,因犯抢劫罪被邵东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期二年执行,县司法局依法对其实行社区矫正。在社区矫正期间,金某某多次伙同他人采取打砸车窗玻璃等方式盗取他人财物,邵东县公安局决定对其行政拘留十四日,因其未满十六周岁决定不予执行。

      邵东检察院发现后,依法监督县司法局向县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建议书,并开展同步法律监督,依法监督邵东县法院裁定撤销金某某的缓刑判决,将金某某收监执行。邵东县法院作出裁定后,该院又监督县司法局将金某某送邵东县看守所收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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