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汤力平 王小军)2014年,新邵县检察院全体干部职工团结一心、奋力拼搏,顺利通过了省文明单位复查验收,取得了全市基层院建设综合考核同类地区第二名,获得了市巾帼文明岗、县平安单位、县绩效文明考核优秀单位、县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执法质量在全市取得了第三名的成绩,为新邵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据悉,2014年,新邵县检察院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积极主动,在反腐斗争、打击犯罪、为民服务等方面卓有成效,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一是反腐倡廉有成效。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8件8人,其中大要案件8件8人、科级干部案件5件5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二是维护稳定有贡献。共批准逮捕317人,不捕88人;提起公诉427人,不诉96人。办理了郭某等30余人开设赌场、危某等21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等在省市有影响的案件。三是法律监督有力度。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2件12人,追加逮捕11人、追加起诉17人;提起抗诉1件1人,改判1件1人;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件,已改判1件;纠正脱管漏管4人。四是为民服务有实效。该院采取走访、印发宣传资料、手机短信、拍摄专题片等方式,转变作风,为民办实事,取得群众支持。2014年下半年,该院民调取得全省第64名的成绩。
该院检察长刘南霞表示,在下一步工作中,该院将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科学化水平,努力做到规范执法不放松、队伍建设不放松、改革创新不放松、创先争优不放松,继续保持省、市、县先进荣誉称号,力争进入全国先进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