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隆回交警保留的现场照片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罗敏)2014年9月29日,在隆回县荷香桥镇左家谭3组路段发生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一辆轻型普通货车将正在横过马路的陈某撞伤。事故发生后,肇事者在赔偿了7万余元后,选择了逃避。而伤者陈某于今年5月因治疗无效死亡。2015年6月30日,隆回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联合郴州安仁县公安局将躲避在郴州安仁的李某一举抓获。
事情追溯到去年9月29日,当天中午12时10时分许,李某驾驶牌照为湘DL4xx轻型普通货车自衡阳市往隆回县六都寨方向行驶,途径隆回县荷香桥左家谭3组路段时,将正在横过马路的陈某撞飞。经过抢救,陈某虽然暂时脱离了生命危险,但情况却不容客观。经交警部门调查,认定货车驾驶员李某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在此案的审理过程中,双方达成协议,由肇事者负责伤者全部医疗费用,直至伤者痊愈。然而,肇事者李某在支付了7万余元后,就再也没给过伤者家属一分钱。5月14日伤者陈某因治疗无效死亡。隆回交警大队多次传唤司机李某,但其却始终避而不见。
经隆回交警大队研究讨论,6月29日上午,事故中队民警赶赴肇事者李某目前所在地,并在郴州安仁县公安局的大力配合下,6月30日隆回交警一举将企图逃避责任的肇事司机李某抓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之规定,肇事司机李某将被刑拘。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