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罗敏)8月26日,隆回交警大队民警在石门路段对沿途营运车辆进行安全大检查时,司机张某因实习期驾驶营运车辆,被交警查获。
当天上午10时15分,隆回交警大队交管中队民警在石门路段对辖区营运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一辆由北往南行驶的客运车引起执勤民警的注意。“司机正在拐弯,看着操作并不是很熟练,这就引起了我们的警惕”。随即,民警指示车辆靠边进行检查,并要求司机出示驾照。经检查,发现驾驶员张某2015年1月才考取的驾驶证,还未过实习期。张某却理直气壮地说:“我有驾驶证的,都办理8个多月了。”于是,交警将张某带到路边进行教育,告知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的规定,驾驶营运车辆前先实习12个月,实习期驾驶营运车辆属于违法。对于张某违法行为,隆回交警大队依法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