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邵阳新闻在线讯(邵阳日报记者 袁光宇 通讯员 韦信宁)12月24日起,邵阳市县级公安机关可签发“边境通行证”,除三区外,八县一市均具备此种权限。
今年8月以来,我市经过试点,在完成经费落实、窗口建设、人员配备、技术培训等环节后,全面推出了“边境通行证”由县级公安机关签发的措施,结束了各县市群众必须到市公安局办证窗口办理该种证件的历史。
据悉,我市办理“边境通行证”不收取费用。公安部门要求依法持有“边境通行证”者到达黑龙江、新疆、西藏、广西、广东、云南、甘肃、内蒙古等地的边境地区后,必须依法遵守有关边境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