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邵阳市公安局服务经济建设“雷霆行动”之三十

    【时间:2016-12-06 09:33】【来源:邵阳新闻在线】

    邵阳新闻在线讯(记者 曾旭辉 通讯员 潘帅成 杨霞)12月2日,新宁警方快速反应,多警联动,昼夜鏖战,历时28小时将达某清、周某忠、周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成功破获“12·1”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

    12月1日15时40分许,新宁县金石镇鸿鑫大酒店大厅发生一起致1人死亡3人受伤的恶性案件,案发后,犯罪嫌疑人逃离现场。接到报案,新宁县公安局迅速启动命案侦破机制,组织刑侦大队、金石派出所等部门30余名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全力开展侦破。

    迫于警方压力,案发当晚,犯罪嫌疑人达某清向公安机关投案。

    经初查,12月1日下午,达某清在鸿鑫大酒店大厅因琐事与李某发、王某龙、苏某、王某四人发生口角,达某清打电话叫朋友周某忠等两人前来帮忙,双方因此大打出手。周某忠持随身携带的匕首将李某发等四人捅伤,李某发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王某龙伤势严重正在医院抢救,苏某、王某伤情稳定。

    警方全力展开对周某忠等人的抓捕,对两人可能逃往的地点进行地毯式搜索清查,在县城大范围张贴悬赏通告,同时通过官微发布悬赏通告,发动群众大范围转发,在全县范围内发起一场围捕嫌犯的人民战争。

    民警连续作战,不断有线索汇集到专案组。12月2日19时许,民警掌握一条线索,犯罪嫌疑人周某忠已潜逃至清江桥乡某宾馆。警方立即组织力量赶往清江桥乡,于20时许在宾馆房间内将犯罪嫌疑人周某忠、周某抓获,当场收缴作案工具匕首一把。

    经审讯,达某清、周某忠、周某三人对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达某清、周某忠、周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新宁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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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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